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黑建規范〔2019〕4號
各市(地)住建局,北大荒農墾集團,龍江森工集團,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建辦標函〔2019〕193號)的要求,現對《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黑建規范〔2018〕5號)中的有關建筑業增值稅稅率調整如下:
一、一般計稅的建設項目,增值稅稅率由10%調整為9%,工程造價計算公式調整為: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9%),其中9%為建筑業增值稅稅率。
二、《關于黑龍江省建筑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和招投標有關事項的通知》(黑建造價〔2016〕2號)中的相關規定繼續執行,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三、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