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力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120 | 7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40 | 84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100 | 6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 100 | 6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 100 | 60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并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2月28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