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晉建綜函字[2009]180號
各市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7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4號)要求,為做好我省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工作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4日、25日舉行。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建設廳負責,各市考試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以下簡稱各初審部門)負責。考點全部安排在太原市。
二、報名工作
(一)報名方式與流程
1、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首次報考考生和續考考生(已獲取檔案號的考生)均需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進行報名。考生在閱讀填寫注意事項的基礎上,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考生照片。續考考生還必須填寫檔案號。
2、省人事考試中心對考生網上填報信息及照片的規范性進行審核,考生須于信息填報兩個工作日后上網查看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自助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報所在單位,經單位審查同意蓋章后,匯總《資格考試報名表》、考生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從業資格證書》(或參加2008年造價員考試成績合格者提供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相應的初審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
3、續考考生只須提交下載打印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和往年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試網上下載的成績通知單)到相應初審部門進行初審。
(二)首次報考考生需向各初審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從業資格證書》或參加2008年造價員考試成績合格者提供準考證(備核實成績)以上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一份。
(三)續考考生(已獲取檔案號的考生)只需提供往年準考證(原件或復印件)和《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四)各單位或考生持上述材料到各初審部門初審。初審通過后,各初審部門匯總以下材料報送省建設廳政務大廳終審:
1、上報函一份。
2、《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一式兩份及其電子文檔(MicrosoftExcel格式)
3、報名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報名表,各初審部門依據匯總表順序裝訂成冊,另外一份依據匯總表順序與申請材料裝訂成冊。
4、參加全部四科考試考生的學歷證和身份證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原件審核章);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各初審部門需同時提交考生的身份證、學歷證和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
(五)報名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6月1日至6月26日。
2、各單位(或考生)到各初審部門報送報名資料時間:6月29至7月3日。
3、各初審部門須于7月14日至7月17日匯總報名資料上報省建設廳政務大廳終審,并為終審通過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交費手續。
4、《準考證》于考前一周,即10月19日開始由考生網上自助打印,不再另發。
三、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申報范圍
凡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并取得造價員從業資格證書,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
1、報考“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二個科目的,須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2、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條件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二年。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試時,應攜帶黑色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計算器。
五、考試成績管理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全部科目(考四科)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考二科)的報考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造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為4個。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六、考試教材及說明
考試使用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以下簡稱“培訓教材”)考試大綱及培訓教材由全國造價工程師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編寫。
請各市通知應考人員注意以下變化:
(一)《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50號部長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發布的《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建設部第75號部長令)已經廢止。考試依據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相應要求不做調整,但《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的相關內容要按建設部第150號部長令的規定調整。《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詳細內容可通過建設部網站(www.cin.gov.cn)或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首頁(www.ceca.org.cn)下載。
(二)《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建設部共同發布(發改投資[2006]1325號),原《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二版(計投資[1993]530號)已經停止使用。考試依據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相應要求不做調整,但《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的相關內容要按《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可從中國計劃出版社購買(中國計劃出版社發行電話:010-63906433,網址:www.jhpress.com).
七、收費標準
(一)根據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物價局文件(晉價費字[2003]90號)規定,報名費每人10元。上述費用報名時交省建設廳政務大廳。
(二)根據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物價局文件(晉價費字[2003]90號)規定,考務費:考試二門(科)及以下,每人每 門(科)40元;三門(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門(科)35元;報名時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八、聯系方式
各市建設局(建委)接通知后,請抓緊做好考試的宣傳和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報名工作中資格審查的問題和考務方面的問題請分別與省建設廳政務大廳和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臨汾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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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武瓊電話:1383538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