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統一部署,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土地登記代理人、注冊城市規劃師執(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已經開始。現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魯人考函[2009]35、37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對今年上述三項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見附件2)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2009年度上述三項考試報名工作,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7月1日至7月14日;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報名期間,考生可登陸濰坊人事考試網站(http://link.233.com/16190)選擇相關考試類別和本人關系所在地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執(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交報名點,一份自留),由單位或主管部門匯總并在考試報名表(照片右下角)上加蓋公章后,到選定的報名點(確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確認手續的辦理,按屬地原則進行 。縣市區范圍的考生,由所在縣市區人事局辦理;市直范圍的考生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匯總(造價工程師由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管理辦公室負責匯總,聯系電話:8569033;),人事關系在市人才服務中心或在市勞動服務公司(勞動力市場)的人員,由檔案代管單位匯總后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
辦理確認手續時,考生應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執(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應于7月16日前上網查看自己的報名狀態是否為已繳費。
四、報名收費
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4]56號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考試教材
(一)、2009年造價工程師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參考用書可與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聯系,聯系人洪兆敏,電話: 010-64194907
考試教材不統一征訂,由考生自行聯系購買。
六、其他
(一)上述三項執(職)業資格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網上報名流程,認真細致地提交信息,老考生要準確提交原檔案號和原身份證號,對于錯報、漏報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參加考試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上述三項考試的準考證,由考生本人于考試前一星期直接從http://link.233.com/16261/ 自行下載,考生憑下載的準考證(無需蓋章)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屆時請廣大考生及時瀏覽該網站。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直有關部門,請接到通知后,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并加強指導,精心組織,按時完成報名任務,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濰坊人事考試中心
二ОО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二)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三)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四)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四、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在《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下屬發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