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東人考函[2009]14號
各縣區人事局,市直有關部門,中央、省屬駐東營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土地登記代理人執(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09]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上述執(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0月24日
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14:00—17: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5日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14:00—18: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見附件1)
三、報名組織
全市設市人事考試中心、三縣兩區人事局科干辦、油田職改辦七個報名點。
市直報名點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dy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選擇市直報名點。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上印有本人的報考信息和照片圖像),本人簽名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由單位持報名表、報考材料集中到東營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手續,考生審核通過后進行網上繳費,具體報名、審核、繳費時間見附件2、3.審核地點:山東加工制造業人才市場五樓考試中心(2),咨詢電話:8330682.
縣區、油田報名點報名:報考人員登錄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dyrs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按照行政隸屬關系選擇報名點。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上印有本人的報考信息和照片圖像),本人簽名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由單位持報名表、畢業證書原件報送到各報名點。各報名點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報考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手續,考生于資格審核通過后進行網上繳費,具體報名、審核、繳費時間見附件2、3.
除市直外其他報名點審核電話及地點見下表:
報名點 聯系電話 確 認 地 點
東營區 8208736 東營區政府13樓1310房間
河口區 3885671 河口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廣饒縣 6442119 廣饒縣人事局職稱專家室
墾利縣 2521353 墾利縣職改辦
利津縣 5622992 利津縣人才市場二樓中室
勝利油田 8556001 勝利油田職改辦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造價工程師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參考用書可與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聯系。聯系人姓名、電話:洪兆敏010-64194907.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編輯儲存功能)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造價工程師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放、回收。
(四)考生可直接在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考試前一個星期。因為考生必須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下載準考證,所以報名時一定要正確填寫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等信息,并于繳費前認真核對本人報考信息,繳費成功后信息仍然有誤的責任自負。
五、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規定,造價工程師考試科目4科,工程造價案例分析114元其他三個科目分別為57元;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科目4科,每科目62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2003]25號文件執行。
六、除以上內容外,各專業考試的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考試收費、信息管理等考務工作均按照2008年有關文件的要求執行。
七、各報名點、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報名條件,規范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一:
2009年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⑴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⑵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⑶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⑷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二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文件)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建筑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⑴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5年;
⑵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0年;
⑶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
附件二:
2009年造價工程師考試網上報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