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計價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二、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置《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安裝)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筑"與"安裝"2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三、題型及答題方式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于考場指定處。
四、報考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中對報考條件的有關規定,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已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已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者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五、報名工作(與往年不同,務請認真閱讀)
(一)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我省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7月5日~7月18日17:00。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需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于2013年7月15日—7月19日將有關報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一樓19號窗口審核,只有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才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23日17:00。審核結果將放在南京人事考試網上供考生查詢。
1.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限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開具的有效業務工作證明(或在報名表指定位置填寫、蓋章);
4.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10元報名費將不再退回。
(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號)要求,2011、2012年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視為老考生,否則視為新考生。老考生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對于未參加2011和2012年度考試的往年老考生,可持往年準考證或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確認,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備查。
(四)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部分人事考試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蘇價費〔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精神,2013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120元標準收取,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有收費票據需要的考生請在2013年10月14日—10月18日期間憑本人身份證到南京人才大廈一樓(北京東路63號)18號窗口領取。聯系電話:83151995。由于發票是省級部門提供,逾期無法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考生于10月10日起登陸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成績及合格證發放:考生請于考試兩個月后按照準考證上的成績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兩個月后登錄南京職稱資格網(www.njzz.gov.cn)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六、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鑒于考前培訓已社會化,請報考人員按照自愿原則選擇具有培訓資質、信譽良好、教學水平高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考試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大綱及培訓教材請報考人員到當地建筑書店等正規書店自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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