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關于2009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
根據省人事廳、省建設廳《關于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蘇人通[2009]109號)文件精神,為幫助考生做好2009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二、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考試仍為《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三、題型及答題方式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時,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和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在考場指定位置。答題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回收。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四、報考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中(除第五款外)及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的規定,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已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已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五、報名工作
(一)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從2009年5月6日—6月10日,報名網址:http://www.njrsks.com.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南京市2009年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選擇“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需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在網上支付成功后,攜帶下列材料于2009年6月15 日—19日到南京人才大廈一樓18號柜臺(北京東路63號)接受資格初審,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限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開具的有效業務工作證明;
4.網上下載打印的2009年度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貼于報名表指定位置)。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含報名費和考務費)將不再退回。
(三)對于往年參加過考試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填寫老考生檔案號和其他各項報名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
(四)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部分人事考試收費項目、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蘇價費[2002]9號、蘇財綜[2002]5號)的規定執行。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客觀題考試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考試每人每科120元。
有收費票據需要的考生請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到南京人才大廈一樓18號柜臺(北京東路63號)領取(周六、周日休息),聯系電話:83151995.由于涉及費用上繳,發票過期不予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考生于10月16—23日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com,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成績及合格證發放:考生請于考試兩個月后按照準考證上的成績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兩個月后登錄南京職稱資格網(www.njzz.gov.cn)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六、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考試大綱及培訓教材的征訂工作工作由省建設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