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焦人考〔2009〕11號
各縣市區人事(人事勞動)局,市直及駐焦有關單位,各大專院校: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91號)的規定,現將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區設置
2009年10月24日
上午 9:00一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一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一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一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考試科目仍為四個,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鄭州市區。
二、報名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考兩科)考試條件: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7〕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三、獲得執業資格條件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滾動和非滾動兩種管理模式。實行滾動管理模式的兩年為一個周期,即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實行非滾動管理模式的,即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應試科目,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報名采用個人打印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計算機管理的辦法。手工填寫的報名表不予受理。
各單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須由本人提出申請,主管單位考核推薦,并打印填寫《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經市建委標準定額管理站初審后,按新老考生、分級別、專業打印填寫《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匯總審批表》(附件2),老考生必須填寫原檔案號,然后到市人事考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報名手續。
省駐焦單位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負責。報考辦法同市直單位。
報考人員需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年限證明及《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每人交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張(每張報名表上貼兩張)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的規定,報考四科的,每人收取考務費95元;獲得免考部分科目只考兩科者每人收取考務費45元。
五、考務工作日程安排
2009年5月25日至6月5日統一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10月中旬核發準考證。
六、教材及考前培訓
造價工程師考前培訓和考試培訓教材發行工作,統一由省住建廳標準定額站負責。聯系電話:0371—66286810 ,66225645。
七、注意事項
(一)各縣市區及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一律不得接受報名。
(二)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參加滾動考試的考生一定要記好自己的檔案號,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三)《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做答;其它三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做答。考試時另發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報名匯總時,將參加滾動考試的老考生與新考生分別匯總,免試部分科目與考試全部科目的考生也需分別匯總。
(五)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方可入場,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六)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縣市區、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七)報名表所填姓名必須與身份證姓名相同;答題卡和考卷上所填姓名必須與準考證、身份證上姓名相同。考生填寫姓名時,不得寫繁體字、異體字和不規范簡化字。
(八)堅持政務公開。考生可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17235)查詢考試成績。
(九)考試使用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以下簡稱“培訓教材”)。考試大綱和培訓教材由全國造價工程師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編寫。征訂、發行及考前培訓工作由省住建廳標準定額站負責。
各縣市區及各單位人事部門要加強對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領導和指導,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