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局、建設局及市(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冀人考發[2009]17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為做好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4日、25日舉行,考點設在石家莊.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009年5月20日至6月17日,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于2009年6月23/24日到市人事局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即完成報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或通過其他正常渠道獲得,報考人員手工填寫即可。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二)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三)獲上述專業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四)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二年。
三、1996年8月26日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四、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2元,其他各科考務費每人每科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