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關于啟用注冊人員管理專用章的公告,其中明確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原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專用章、原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專用章被廢除。以下是相關通知詳情: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啟用注冊人員管理專用章的公告
〔2020〕7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能,自2020年4月24日起,啟用“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注冊人員管理專用章”,樣式為“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注冊人員管理專用章(1501020086868)”。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通過,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代辦的注冊人員相關事項使用此印章。原“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專用章”“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專用章”“內蒙古自治區監理工程師注冊專用章”同時作廢。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注冊人員管理專用章”印模(略)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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