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計量考點:深基坑降排水施工
深基坑降水方法有集水溝明排水法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法等,可以根據基坑規模、深度、場地及周邊工程、水文與地質條件、需降水深度、周圍環境狀況、支護結構種類、工期要求及技術經濟效益等全面綜合考慮、分析、比較后合理選用降水類型,與土石方工程中基坑降水類似。
土建計量考點:深基坑支護基本形式的選擇
深基坑支護形式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基礎類型、基坑開挖深度、降排水條件、周邊環境對基坑側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邊荷載、施工季節、支護結構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工程、因地、因時制宜,合理選擇、精心施工,嚴格監控。深基坑支護形式的選擇應考慮基坑側壁的安全等級
土建計量考點: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及重要性系數
安全等級 | 破壞后果 | γ0 |
一級 | 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很嚴重 | 1.10 |
二級 | 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一般 | 1.00 |
三級 | 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不嚴重 | 0.90 |
土建計量考點:排樁與板墻式
擋土灌注排樁系以現場灌注樁,按隊列式布置組成的支護結構。地下連續墻系用機械施工方法成槽澆灌鋼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墻體,具有剛度大、抗彎強度高、變形小、適應性強、需工作場地不大、振動小、噪聲低等特點,但排樁墻不能止水,連續墻施工需要較多機具設備。其適用條件如下:適于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二、三級;懸臂式結構在軟土場地中不宜大于5m;當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宜采用降水、排樁與水泥土樁組合截水帷幕或采用地下連續墻;用逆作法施工。
土建計量考點:邊坡穩定式
系用土釘或預應力錨桿加固的基坑側壁土體與噴射鋼筋混凝土護面組成的支護結構,具有結構簡單、承載力較高、可阻水、變形小、安全可靠、適應性強、施工機具簡單、施工靈活、污染小、噪聲低、對周邊環境影響小、支護費用低等特點。其適用條件如下: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非軟土場地;土釘墻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噴錨支護適用于無流砂、含水量不高、不是淤泥等流塑土層的基坑,開挖深度不大于18m;當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應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土建計量考點:逆作擋墻式
系在平面上將支護墻體或排樁做成的閉合拱形支護結構。該種結構主要承受壓應力,可充分發揮材料特性,結構截面小,底部不用嵌固,可減少埋深,具有受力安全可靠、變形小、外形簡單、施工方便、快速、質量易保證、費用低等特點。其適用條件如下: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淤泥和淤泥質土場地不宜采用;基坑平面尺寸近似方形或圓形,施工場地適合拱圈布置;拱墻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坑深不宜大于12m;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應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土建計量考點:放坡開挖式
對土質較好,地下水位低,場地開闊的基坑采取規范允許的坡度放坡開挖,或僅在坡腳疊袋護腳,坡面作適當保護。此種方法不用支撐支護,需加強邊坡穩定監測,土方量大,需外運。其適用條件如下: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三級;基坑周圍場地應滿足放坡條件,土質較好;當地下水位高于坡腳時,應采取降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