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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法律法規
高頻考點:價格法
【核心知識點】經營者和政府的定價行為區別
經營者的價格行為 | |
經營者權利 | 經營者享有如下權利: ①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 ②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 ③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 ④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 |
政府的定價行為 | |
政府定價的商品 | 對下列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 ①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 ②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 ③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④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 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 |
【2015年真題】根據《價格法》,經營者有權制訂的價格有()。
A. 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
B. 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C. 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
D. 屬于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
E. 公益性服務價格
【答案】C、D
【解析】A、B、E項屬于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范圍,其他兩項經營者有權定制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