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冊 |
經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的人員,應當在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后的三個月內,持有關材料到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申請初始注冊。 |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2.聘用單位審核后,連同規定提交的材料一并報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3.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簽署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4.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符合注冊條件的,準予注冊,并頒發《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和造價工程師執業專用章。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冊: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②受過刑事處罰,且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五年的;③在工程造價業務中有重大過失,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且處罰、處分決定之日至申請注冊之日不滿兩年的;④在申請注冊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
續期注冊 |
造價工程師注冊有效期滿要求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前兩個月向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申請續期注冊。 |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2.聘用單位審核后,連同規定提交的材料一并報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3.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續期注冊;4.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應當在準予續期注冊注冊后30日內,將予以續期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續期注冊:①在注冊期內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年檢不合格的;②無業績證明和工作總結的;③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的;④未按規定參加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或者繼續教育未達到標準的;⑤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的;⑥在工程造價活動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⑦在工程造價活動中有過失,造成重大損失的。 |
變更注冊 |
造價工程師變更工作單位,應當在變更工作單位后2個月內到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辦理變更注冊。 |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2.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后,連同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一并報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3.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對有關情況進行審核,情況屬實的,予以變更注冊;4.省級注冊機構或者部門注冊機構應當在準予續期注冊注冊后30日內,將予以續期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
造價工程師辦理變更注冊1年內再次申請變更的,不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