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第十一講 與工程財務有關的稅收規定
一、內容提要
這節課主要介紹第三章第四節與工程財務有關的稅收規定。
二、重點、難點
有關流轉稅、所得稅的稅收規定。
三、內容講解
大綱要求
熟悉與工程財務有關的稅收規定。
第四節 與工程財務有關的稅收規定
按照課稅對象的不同性質,稅收可以劃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資源稅、財產稅和行為稅五大類。
一、流轉稅
流轉稅是對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和提供勞務的銷售額或營業額征稅的各個稅種的統稱。通過1994年以來的稅制改革,我國已建立了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并立的流轉稅制格局,即對商品的交易和進口普遍征收增值稅,并選擇少數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對不實行增值稅的勞務交易征收營業稅。
(一)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工商盈利事業以營業額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1、營業稅的納稅人
營業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2、營業稅的課稅對象
營業稅的課稅對象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三個方面:
(l)提供應稅勞務主要包括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和服務業等7項。
(2)轉讓無形資產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具體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譽等。
(3)銷售不動產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具體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以不動產投資人股,在轉讓該項股權時,也視同銷售不動產。
3、稅率
我國營業稅實行差別比例稅率,對同一行業實行同一稅率,對不同行業實行不同稅率。
4、應納稅額計算
營業稅應納稅額一般根據計稅金額(計稅營業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基本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營業額×適用稅率
營業稅屬于價內稅,所謂價內稅是指商品價值或價格內包含應納的此項稅金,因而式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時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即含稅營業收入。
施工企業應按建筑、安裝、修繕、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的營業額的3%,向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施工企業如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施工企業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施工企業作為工程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費總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格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二)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流通或勞務服務各個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1、增值稅的納稅人
增值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按照增值稅的征管方式,可將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劃分的標準有兩個,即經營規模和財務制度是否健全。
2、增值稅的課稅對象
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銷售貨物。這里指的是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貨物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但不包括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另外,為了平衡商品之間的稅負,對下列情況視為銷售,征收增值稅: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貨物在實行統一核算的兩個以上機構之間轉送;
4)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無償贈送他人以及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2)進口貨物。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加工指受托加工,即委托方提供原料、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的要求加工貨物并收取加工費并代墊輔助材料;修理修配指受托方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
3、稅率
增值稅的基本稅率為17%,對基本商品、農業生產資料、圖書、報紙、雜志等則適用13%的低稅率,零稅率的使用范圍只限于出口貨物。
4、應納稅額計算
增值稅在零售環節實行價內稅,零售以前的其他環節實行價外稅。所謂價外稅,是指商品銷售價格中不包括此項稅金。計算銷項稅額時,計算式中的銷售額不包括增值稅稅額。計算方法可以分為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