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安排在10月26-27日開始,新版教材也將在5月份進行出版發行。在教材出版之前,大家也可以進行知識點預習,避免荒廢時間!233網校小編整理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計價》知識點供大家預習,幫助大家提前進入備考狀態!>>一年過全科方案!
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知識點預習:建設用地費
第一章 建設工程造價構成 第四節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構成和計算
一、建設用地費
(一)建設用地取得的基本方式
1.通過出讓方式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
(1)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
◆ 居住用地70年
◆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 其他(工業、教育、科技等)都是50年
(2)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
◆ 競爭性:招標、拍賣、掛牌。①工業、商業、商品住宅等;②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也應采用此方式。
◆ 協議出讓:出讓金不得低于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2.通過劃撥方式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
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除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建設用地取得的費用
1.征地補償費用(農村集體土地:地、物、人)
◆有三種情況不能收取菜地開發基金:
①一年只種一茬或因調整茬口安排種植蔬菜的;
②征用尚未開發的規劃菜地;
③在蔬菜產銷放開后,能夠滿足供應,不再需要開發新菜地的城市。
2.拆遷補償費用(城市規劃區)
3.出讓金、土地轉讓金
出讓金標準一般參考城市基準地價并結合其他因素制定。在有償出讓和轉讓土地時,政府對地價不作統一規定,但應堅持以下原則:
(1)地價對目前的投資環境不產生大的影響。
(2)地價與當地的社會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
(3)地價要考慮已投入的土地開發費用、土地市場供求關系、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