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合同價款的調整和結算
高頻考點:法規(guī)變化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聽視頻講解)
1、基準日的確定
招標的建設工程 | 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 28 天為基準日 |
不招標的建設工程 | 合同簽訂前的第 28 天為基準日 |
2、工期延誤期間的特殊處理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在工程延誤期間法規(guī)變化造成合同價款變化的,合同價款只調低不調高。
【2017年真題】為合理劃分發(fā)承包雙方的合同風險,對于招標工程。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基準日期一般為()。
A.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時間前的第28天
B.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時間前的第42天
C.施工合同簽訂前的第28天
D.施工合同簽訂前的第42天
【答案】A
【解析】對于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