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計價教材知識點:設計變更
①對生產工藝流程的調整;②對平面布置、豎面布置、局部使用功能的調整;③對配套工程系統的工藝調整、使用功能調整;④對區域內基準控制點、基準標高和基準線的調整;⑤對設備、材料、部件的性能、規格和數量的調整;⑥因執行基準日期之后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⑦其他超出合同約定的設計事項;⑧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工程計價教材知識點:采購變更
①承包人已按合同約定的程序,與相關供貨商簽訂采購合同或已開始加工制造、供貨、運輸等,發包人通知承包人選擇另一家供貨商;②因執行基準日期之后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③發包人要求改變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地點和增加的附加試驗;④發包人要求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竣工后試驗物資的采購數量;⑤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工程計價教材知識點:施工變更
①因設計變更,造成施工方法改變、設備、材料、部件和工程量的增減;②發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試驗、改變試驗地點;③在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礙處理;④發包人對竣工試驗經驗收或視為驗收合格的項目,通知重新進行竣工試驗;⑤因執行基準日期之后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⑥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工程計價教材知識點:變更程序
1)發包人以書面形式發變更通知
2)承包人接到發包人的變更通知后,有義務在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書面建議報告。
3)發包人的審查和批準。10日內對此項建議給予審查。承包人在等待發包人回復的時間內,不能停止或延誤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