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計價考點:履約擔保
■時間:簽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時間提交。不提交,視為放棄中標,沒收投標保證金
■金額:履約保證金額不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發包人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28天內把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
■形式:現金、支票、匯票、銀行保函和履約擔保書
■有效期: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前一直有效
■義務對等: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工程計價考點:簽約合同價與中標價的關系
簽約合同價是指合同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協議書中列明的合同價格;
對于以單價合同形式招標的項目,工程量清單中各種價格的合計即為合同價;
簽約合同價就是中標價,因為中標價是指評標時經過算術修正的、并在中標通知書中申明招標人接受的投標價格。
工程計價考點:合同簽訂的時間及規定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內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訂立合同。
■中標人違約
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招標人違約
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工程計價考點:合同價款約定的內容
合同價款的有關事項由發承包雙方約定,一般包括合同價款約定方式,預付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方式,以及合同價款的調整情形等。發承包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發生下列情形時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1)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的;
(2)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價格調整信息的;
(3)經批準變更設計的;
(4)發包人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造成費用增加的;
(5)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