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價偏差的影響因素
例:業主委托的另一家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影響了某施工單位正常的混凝土澆筑運輸作業。經核實,受影響的部分工程原計劃用工2200工日,計劃工資40元/工日;受施工干擾后完成該部分工程實際用工2800工日,實際工資45元/工日。
問:如果該施工單位提出降效支付要求,人工費應補償多少?
分析:
已完成工程的實際造價=2800工日×45元/工日
原計劃工程的預算造價=2200工日×40元/工日
造價差異=126000—88000=38000元 全補償嗎?
造價差異(元)=2800×45—2200×40
=126000—88000=38000
已完工程的實際造價 2800×45=126000
實際用工×實際工資 工資差異14000
已完工程的預算造價 2800×40=112000
實際用工×計劃工資 工效差異24000
計劃工程的預算造價 2200×40= 88000
計劃用工×計劃工資
人工費應補償(元):(2800-2200)×40=24000
又設該施工單位混凝土澆筑運輸作業原計劃機械臺班360臺班,臺班綜合單價為180元/臺班;受施工干擾后完成該部分工程實際用機械臺班410臺班,實際支出200元/臺班。
問:如果該施工單位提出降效支付要求,機械使用費應補償多少?
已完工程的預算造價 計劃工程的預算造價
實際臺班×計劃單價 計劃臺班×計劃單價
工效差異
機械臺班費補償:(410-360)×180=9000元
變更、索賠按照原合同單價執行
(考試大造價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