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建設項目向大型化、智能化方向發展,項目合同體系中除了總承包商外,均會有許多分包商。發展專業化施工,形成建筑專業化分包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趨勢,也與國際工程承包慣例一致。這些分包商中,有的直接受雇于總包商,而另外一些則是由業主直接指定的。其中建設單位(業主)對于指定分包商的管理,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方面均為一個薄弱點。本文以鄭州電力客戶服務中心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為例,針對項目前期招標階段業主對指定分包的管理試談以下淺見。
1、工程概況
鄭州電力客戶服務中心工程建筑面積24288m-,地下一層、地上十二層,建筑外觀為歐式風格,結構形式為框一剪結構,水、電、暖、智能化等各專業齊全,是一幢現代化的綜合辦公樓。該工程中的土建,水電、通訊、智能化的布線,消防通風工程的綜合布管等安裝工作內容發包給了總承包單位,消防設備、電梯設備以及通風設備安裝,室內二次精裝修、屋面鋼網架彎頂結構的設計施工等項目由業主指定分包。
2、基本概念
指定分包是指在大型項目中,業主把部分工程項目(尤其是一些專業性較強的項目)直接發包,通過招標,選定分包商。指定分包主要區別于由總包單位通過招標選擇分包商的方式。“指定分包商”一詞援引自FIDIC編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原意是指由業主或工程師出于某種考慮指定的進行與工程實施、貨物采購等工作有關的分包商,對這些分包商的指定,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指定,也可以在工程開工后指定,但是這些分包商并不直接與業主簽訂合同,而是與總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由總承包商對他們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
3、工程招標策劃
3.1統一規劃,分步實施
因為客觀條件所限,往往在工程實踐中不可能等到所有標段都定標后再開工建設,而是在土建總承包單位確定后即進入工程的實施階段,為此,業主在前期工作中應通盤考慮、統籌安排,系統地進行項目結構分解和分標策劃,采取分步實施的方法,分期分批進行招標。
3.2及時招標,合理捂接
在指定分包招標時,考慮到施工工序的前后制約關系及多專業、多工種的交叉作業配合施工情況,宜根據總進度網絡計劃安排及時招標選定指定分包商并促使其盡快介人工程,實現工序間合理搭接(即合同間時間上的協調)。如外墻裝飾的干掛石材幕墻標段中,在進行地下工程的施工時或者更早時間,就應選定該標段分包商,由分包商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做出外墻裝飾方案效果圖,方案確定后再做出施工深化設計(如石材的分塊、拼色、主次龍骨的材料和間距、埋件的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