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標屢屢發生近來,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串標案件頻頻曝光于媒體。日前,溫州市政工程串標案一審宣判,所有涉案人員分別被溫州市甌海區法院以串通投標罪判處6個月至2年、緩刑1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時處5至80萬元的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4名來自全國多個省市的7家建筑工程公司的代表,在參加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園區起步區第二標段、溫州南塘大道第二、三標段等三個市政工程項目投標中,為保證自己的利益,經事先預謀串通讓其中一家公司中標,然后從中標公司分取所謂的“合理利潤”。案發后,經公安機關偵查,“三大工程”投資總額達2.96億元,參加投標的建筑公司先后從中標單位分取“好處費”1216萬元。
11月16日,廈門同安法院傳出消息,廈門8所中小學10個工程項目招投標,被指存在串標行為。被指控串通投標者包括1個體裝修戶、7個建筑公司老板和兩家建筑公司。目前,同安法院已受理此案。
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查處了一起國有企業腐敗案件,涉案企業從上到下負責基建的7名干部落馬。值得注意的是該案主辦檢察官的一番話。他說,雖然所有工程都進行了公開招投標,但實際上,參與投標的企業大多數都是甘標(施工單位老板,行賄人,化名)拉過來的,甘標的公司通過掛靠的手段,無論哪個公司中標,實際上都是他獲得工程。這分明也是串標。
串標為何屢禁不止串標往往因為承包方私下運作,功夫做足,發包方在未進入招標程序前,就已選定意向中標單位,然后再進入有形建筑市場走過場,使招投標制度流于形式,這種現象似乎已經很普遍。其結果是浪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使一些企業為找任務投入很大力量,為取得建設單位的私下承諾,什么招兒都用,聯絡感情,百般應酬。有的建設方頭面人物也樂此不疲,一旦招架不住,也不乏下水之人。為找任務,企業每年要投入多少資金?又有多少錢進入了個人的腰包?串標已經成為大家都知道的“潛規則”。
在一個內部討論會上,一些地方招投標監管部門的負責人紛紛道出苦水。他們說,招投標工程進入到相關監管部門視野的時候,“不法”勾當已偽裝得很好了,監管部門有時很難對“不法”行為作出判斷。杜絕圍標、串標對他們來說,很想,但很難。
串標之所以屢禁不止,專家們認為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是法制環境原因。現行法規體系存在不配套、不細致、不完善和不嚴謹的問題,使不法行為有機可乘。相關法律規定對投標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罰金數額較小,其違規違法的成本遠小于所得,難以有效遏制少數不法企業的投機心理。
與法規不完善相對應的,就是執法的薄弱。歸納起來就是政出多門,監管不力。按部門分工,工程建設由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管理,但實際上工程建設是根據其投資性質和行業類別分部門來管理的,各行業、各部門根據國家法規又分別制定一些部門規章。本來這也無可厚非,但問題在于各行業規章往往尺度不一,執法的力度和水平也有差別,缺乏協調統一,難免會給不法行為留下空子。
近幾年來,為了加大工程建設反腐敗力度,各級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積極介入工程招投標的監督,招標公證也基本普及。這些措施,對維護招投標的嚴肅性、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實踐中,則存在職責不明,主次不清,流于形式的問題。在一些地方,由于監督部門多,反而使政府主管部門行使監督的職能受到削弱。
二是誠信缺失的原因。串標是一種投機行為,其根源是工程建設領域乃至整個社會的誠信缺失。由于政府、企業、公眾的誠信問題,工程建設上的種種不良、不法行為屢見不鮮,串標只是其一。
三是招標操作原因。招標人在制訂招標方案以及整個招標過程中的措施和操作十分重要。招標方案存在漏洞,資質審查不嚴格,評標辦法沒有有效遏制串標等行為的辦法等,都會導致串標的產生。
杜絕串標還需有效對策對串標這類違法行為的處理,法律已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在目前的招投標活動中,為了防范串標、圍標,無論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還是公檢法機構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廈門推行了“背靠背”招標,公安、檢查機關加大了此類案件的偵破力度,一些串標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但是,要想根治串標這一“毒瘤”,還需多方共同努力。業內人士紛紛為此支招。他們希望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遏制低于成本競標,完善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評標辦法,繼續推進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鏟除串標滋生的溫床。同時,應當由紀檢監察、招投標監管、工商行政和司法等部門聯動,在有形建筑市場設置監管窗口,并提供便捷的監管服務;嚴肅查處串標案件,完善各項追究制度;完善有形建筑市場的功能,盡快建立有形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制度,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事后監督;對招投標的有關信息及時公告,建立資格預審公示;加大工程造價改革,對工程造價實行報考監督;切實加強招投標監管;完善評標專家庫,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