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B
【解析】發包人按合同價格的一定比例支付預付款金額,具體金額由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約定了預付款保函的,在合同生效后,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預付款保函后10日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金額;未約定預付款保函的,發包人在合同生效后10日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金額。
發包人延誤付款15天以上,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付款的,承包人可暫停部分工作,視為發包人導致的暫停,并按合同中關于發包人暫停的約定執行。
2.【答案】C
【解析】施工變更的范圍包括:①因設計變更,造成施工方法改變、設備、材料、部件和工程量的增減②發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試驗、改變試驗地。③發包人提供的項日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礙處理④發包人對竣工試驗經驗收或視為驗收合格的項目,通知重新進行竣工試驗⑤因執行基準期之后新頒布的法律、標準、規范引起的變更⑥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3.【答案】C
【解析】發包人按付款計劃表付款時,承包人的實際工作和(或)實際進度比付款計劃表約定的關鍵路徑的目標任務落后30日及以上時,發包人有權與承包人商定減少當期付款金額,并有權與承包人共同調整付款計劃表。承包人以后各期的付款申請及發包人的付款,以調整后的付款計劃表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