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計量內部資料: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分類
(1)自動噴水濕式滅火系統。濕式系統是指在準工作狀態時管道內充滿有壓水的閉式系統。該系統由閉式噴頭、水流指示器、濕式自動報警閥組、控制閥及管路系統組成,必要時還包括與消防水泵的聯動控制和自動報警裝置。具有控制火勢或滅火迅速的特點,主要缺點是不適應于寒冷地區。其使用環境溫度為4—70℃。
(2)自動噴水干式滅火系統。它的供水系統、噴頭布置等與濕式系統完全相同。該系統適用于環境溫度低于4℃和高于70℃并不宜采用濕式噴頭滅火系統的地方。主要缺點是作用時間比濕式系統遲緩一些,滅火效率一般低于濕式滅火系統。
(3)自動噴水干濕兩用滅火系統。在冬季寒冷的季節里,為自動噴水干式滅火系統;在溫暖的季節里,為自動噴水濕式滅火系統。在設計和管理上都很復雜,很少采用。
(4)自動噴水預作用系統。該系統具有濕式系統和干式系統的特點,火災探測器系統動作先于噴頭控制自動開啟或手動開啟預作用閥,使消防水進入閥后管道,系統成為濕式。當火場溫度達到噴頭的動作溫度時,閉式噴頭開啟,即可出水滅火。該系統由火災探測系統、閉式噴頭、預作用閥、充氣設備和充以有壓或無壓氣體的鋼管等組成。該系統既克服了干式系統延遲的缺陷,又可避免濕式系統易滲水的弊病,故適用于不允許有水漬損失的建筑物、構筑物。
(5)重復啟閉預作用滅火系統。是指能在火災后自動關閥、復燃時再次開閥噴水的預作用系統。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目前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利用灑水噴頭本身具有的自動重復啟閉功能,另一種是系統通過火災探測控制啟閉系統的控制閥來實現系統的重復啟閉功能。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具有自動啟動、自動關閉的特點,從而防止因系統自動啟動滅火后,無人關閉系統而產生不必要的水漬損失。且具有多次自動啟動和自動關閉的特點,在火災復燃后能有效撲救。
(6)自動噴水雨淋系統。它的管網和噴淋頭的布置與干式系統基本相同,但噴淋頭是開式的。系統包括開式噴頭、管道系統、雨淋閥、火災探測器和輔助設施等。
(7)水幕系統。水幕系統的工作原理與雨淋系統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水幕系統噴出的水為水幕狀。水幕系統不具備直接滅火的能力,一般情況下與防火卷簾或防火幕配合使用,起到防止火災蔓延的作用。
安裝計量內部資料:水噴霧滅火系統
屬于固定式滅火系統的一種類型。
適用范圍:該系統不僅能夠撲滅A類固體火災,同時由于水霧自身的電絕緣性及霧狀水滴的形式不會造成液體火飛濺,也可以用于撲滅閃點大于60℃的B類火災和C類電氣火災。
保護對象:水噴霧滅火系統主要用于保護火災危險性大,火災撲救難度大的專用設備或設施。
用途:由于水噴霧具有冷卻、窒熄、乳化、稀釋作用,使該系統的用途廣泛,不僅可用于滅火,還可用于控制火勢及防護冷卻等方面。
水噴霧滅火系統要求的水壓比自動噴水系統高,水量也較大,因此在使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這種系統一般適用于工業領域中的石化、交通和電力部門。
固定式水噴霧滅火系統一般由高壓給水設備、控制閥、水霧噴頭、火災探測自動控制系統等組成。
離心霧化型水霧噴頭適用于撲救電氣火災及保護電氣設施的場合。(2013真題考點)
安裝計量內部資料: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本身具有不燃燒、不助燃、不導電、不含水分、滅火后能很快散逸,對保護物不會造成污損等優點,因此是一種采用較早、應用較廣的氣體滅火劑。但二氧化碳對人體有窒息作用,當含量達到15%以上時能使人窒息死亡。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主要用于撲救甲、乙、丙類液體火災,某些氣體火災、固體表面和電器設備火災。
二氧化碳為化學性質不活潑的氣體,但在高溫條件下能與鋰、鈉等金屬發生燃燒反應,因此二氧化碳不適用于撲救活潑金屬及氫化物的火災(如鋰、鈉、鎂、鋁、氫化鈉等)、自己能供氧的化學物品火災
安裝計量內部資料: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低倍數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輕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
對非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當采用液上噴射泡沫滅火時,可選用蛋白、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當采用液下噴射泡沫滅火時,應選用氟蛋白、水成膜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2013真題考點)
普通蛋白泡沫滅火劑具有良好的穩定性,不隨熱氣流上升,適用于撲救非水溶性的易燃、可燃液體火災,如石油、油脂物火災,也可用于撲救木材等一般可燃固體的火災。
氟蛋白泡沫液含有一定量的氟碳表面活性劑,其滅火效率比蛋白泡沫液高,它的應用范圍與蛋白泡沫液相同,其顯著特點是可以用液下噴射方式撲救大型儲油罐等場所的火災。
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是由氟碳表面活性劑、碳氫表面活性劑和添加劑及水組成。滅火時,泡沫和水膜有雙重滅火作用,因此優于普通蛋白泡沫和氟蛋白泡沫液。
由于水溶性可燃氣體如乙醇、甲醇、丙醇、醋酸乙酯等的分子極性較強,對一般滅火泡沫有破壞作用,一般泡沫滅火劑無法對其起作用,應采用抗溶性泡沫滅火劑。抗溶性泡沫滅火劑對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有較好的穩定性,可以抵抗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破壞,發揮撲滅火災的作用。
不宜用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撲滅流動著的可燃液體或氣體火災。此外,也不宜與水槍和噴霧系統同時使用。
安裝計量內部資料: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在滅火時,能迅速以全淹沒或覆蓋方式充滿防護空間滅火,并不受防護面積和容積大小的限制,可用以撲救A類火災和B類火災。高倍數泡沫絕熱性能好、無毒、有消煙、可排除有毒氣體、形成防火隔離層并對火場滅火人員無害。
高倍泡沫滅火系統一般不能用于撲救立式油罐內的火災、未封閉的帶電設備及在無空氣的環境中能迅速氧化的強氧化劑和化學物質的火災(如硝化纖維、炸藥等)。
安裝計量內部資料: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
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貯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輸送管道及泡沫產生裝置等組成。
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的泡沫噴射方式可采用液上噴射和液下噴射方式。
液上噴射泡沫滅火系統的泡沫產生器安裝于油罐壁的上部,適用于固定頂、外浮頂和內浮頂三種儲罐。與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相比,液上式造價較低,并且泡沫不易遭受油品的污染。缺點是當油罐發生爆炸時,泡沫混合液管道及泡沫產生器易被拉壞,造成火災失控。
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中的泡沫由泡沫噴射口從油罐底部噴入,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適用于固定拱頂貯罐,不適用于外浮頂和內浮頂儲罐。其原因是浮頂阻礙泡沫的正常分布,當只對外浮頂和內浮頂儲罐的環形密封處設防時,無法將泡沫全部輸送到該處。
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不適用于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固定頂儲罐的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