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氣體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是以氣體作為滅火介質的滅火系統,以鹵代烷和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為主,還有鹵代烷的替代物如七氟丙烷、三氟甲烷、混合氣體等滅火系統。
(一) 氣體滅火系統
1、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是一種物理的、不發生化學反應的氣體滅火系統。該系統通過向保護空間噴放二氧化碳滅火劑,主要通過稀釋氧濃度、窒息燃燒和冷卻等物理作用撲滅火災。由于它本身具有不燃燒、不助燃、不導電、不含水分、對保護物不會造成污損等優點,是一種采用較早、應用較廣的滅火劑。但二氧化碳對人體有窒息作用,因此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的使用受到局限。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主要用于撲救甲、乙、丙類液體火災,某些氣體火災、固體表面和電器設備火災,應用的場所有:
·油浸變壓器室、裝有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室、多油開關及發電機房等;
·電信、廣播電視大樓的精密儀器室及貴重設備室、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等;
·加油站、檔案庫、文物資料室、圖書館的珍藏室等;
·大、中型船舶貨艙及油輪油艙等。
在一般情況下二氧化碳為化學性質不活潑的惰性氣體,但在高溫條件下能與鋰、鈉等金屬發生燃燒反應,因此二氧化碳不適用于撲救活潑金屬及其氫化物的火災(如鋰、鈉、鎂、鋁、氫化鈉等)、自己能供氧的化學物品火災(如硝化纖維和火藥等)、能自行分解和供氧的化學物品火災(如過氧化氫等)。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分為全淹沒滅火系統和局部應用滅火系統。
(三)氣體滅火系統安裝
滅火劑輸送管道的外表面應涂紅色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