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知識點六:價值工程的多方案評價選優與單方案改進
1.價值工程的基本理論
價值是指研究對象所具有的功能與獲得這些功能的全部費用之比,用公式可表示為:
價值(V)=功能(F)/費用(C)
2.功能價值的計算方法:
①功能成本法
又稱為絕對值法,功能成本法是通過一定的測算方法,測定實現應有功能所必須消耗的最低成本,同時計算為實現應有功能所耗費的現實成本,經過分析、對比,求得對象的價值系數和成本降低期望值,確定價值工程的改進對象。
②功能指數法
又稱相對值法。在功能指數法中,功能的價值用價值指數來表示,它是通過評定各對象功能的重要程度,用功能指數來表示其功能程度的大小,然后將評價對象的功能指數與相對應的成本指數進行比較,得出該評價對象的價值指數,從而確定改進對象,并求出該對象的成本改進期望值。
價值指數的計算結果有以下三種情況:
●VI=1。此時評價對象的功能比重與成本比重大致平衡,合理匹配,可以認為功能的現實成本是比較合理的。
●VI<1。此時評價對象的成本比重大于其功能比重,表明相對于系統內的其他對象而言,目前所占的成本偏高,從而會導致該對象的功能過剩。應將評價對象列為改進對象,改善方向主要是降低成本。
●VI>1。此時評價對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出現這種結果的原因可能有三種:
第一,由于現實成本偏低,不能滿足評價對象實現其應具有的功能要求,致使對象功能偏低,這種情況應列為改進對象,改善方向是增加成本;
第二,對象目前具有的功能已經超過了其應該具有的水平,也即存在過剩功能,這種情況也應列為改進對象,改善方向是降低功能水平;
第三,對象在技術、經濟等方面具有某些特征,在客觀上存在著功能很重要而需要消耗的成本卻很少的情況,這種情況一般就不應列為改進對象。
3.運用價值工程理論進行多方案的選優的計算步驟如下:
(1)確定各項功能的功能重要系數:
運用0-1評分法或0-4評分法對功能重要性評分,并計算功能重要性系數(即功能權重);
①0-1評分法的運用
●僅給出各功能因素重要性之間的關系,將各功能一一對比,重要者得1分,不重要的得0分。
●為防止功能指數中出現零的情況,需要將各功能得分分別加1進行修正后再計算其權重。最后用修正得分除以總得分即為功能權重。計算式為:
某項功能重要系數=該功能修正得分/∑各功能修正得分
●0-1評分法的特點是:兩功能相比較時,不論兩者的重要程度相差多大,較重要的得1分,較不重要的得0分。
②0-4評分法的運用
●僅給出各功能因素重要性之間的關系,各功能因素的權重需要根據0-4評分法的計分辦法自行計算。
●按0-4評分法的規定,兩個功能因素比較時,其相對重要程度有以下三種基本情況:
很重要的功能因素得4分,另一很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0分;
較重要的功能因素得3分,另一較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1分;
同樣重要的功能因素各得2分。
●功能權重的計算式為:
某項功能重要系數=該功能得分/∑各功能得分
說明:這一步是解題的關鍵,須注意:①對角線法則;②總分規律。
①對角線法則
0-1評分法中,以“×”為對角線對稱的兩個位置的得分之和一定為1分;
0-4評分法中,以“×”為對角線對稱的兩個位置的得分之和一定為4分。
②總分規律
無論兩兩對比關系怎樣變化:
0-1評分法中,最后功能總得分之和一定等于n(n-1)/2,修正功能總得分之和一定等于n(n+1)/2;
0-4評分法中,最后功能總得分之和一定等于2n(n-1)。
(2)計算各方案的功能加權得分:根據專家對功能的評分表和功能重要性系數,分別計算各方案的功能加權得分;
(3)計算各方案的功能指數(FI):各方案的功能指數=該方案的功能加權得分/Σ各方案加權得分;
(4)計算各方案的成本指數(CI):各方案的成本指數=該方案的成本或造價/Σ各方案成本或造價
(5)計算各方案的價值指數(VI):各方案的價值指數=該方案的功能指數/該方案的成本指數;
(6)方案選擇:比較各方案的價值指數,選擇價值指數最大的為最優方案。
4.運用價值工程理論進行單方案的改進,計算步驟如下:
(1)計算各項功能的功能指數FI:FI=該功能得分/Σ各功能得分;
(2)計算各項功能的成本指數CI:CI=該功能的成本或造價/Σ各功能的成本或造價;
(3)計算各項功能的價值指數VI:VI=該功能項目的功能指數/該功能項目的成本指數;
(4)確定各項功能的目標成本F:F=該功能項目的功能指數×總目標成本;
(5)確定各項功能的成本降低期望值△C:△C =目前成本(改進前的成本)-目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