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是指其內容和形式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因而不為法律所承認和保護、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無效合同通常有兩種情形,即整個合同無效(無效合同)和合同的部分條款無效。
1. 無效合同的情形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 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情形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如果免責條款所產生的后果具有社會危害性和侵權性,侵害了對方當事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則該免責條款將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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