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不得進入評標:
(1)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4)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
(5)組成聯合體投標,投標文件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五、投標偏差。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審查并逐項列出投標文件的全部投標偏差。投標偏差分為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
1)重大偏差。下列情況屬于重大偏差:
①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蛘咚峁┑耐稑藫S需Υ?;
②投標文件沒有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
③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④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
⑤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⑥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⑦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2)細微偏差。細微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但在個別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等情況,并且補正這些遺漏或者不完整不會對其他投標人造成不公平的結果。細微偏差不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六.以工程量清單計價法編制標底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單價按所綜合的內容不同,可以劃分為三種形式:
1)工料單價:單價僅僅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使用費,故又稱為直接費單價。
2)完全費用單價:單價中除了包含直接費外,還包括現場經費、其他直接費和間接費等全部成本。
3)綜合單價法:所謂綜合單價即分部分項工程的完全單價,綜合了直接工程費、間接費、有關文件規定的調價、利潤或者包括稅金以及采用固定價格的工程所測算的風險金等全部費用。
工程量清單計價法的單價采用的主要是綜合單價。
用綜合單價編制標底價格,要根據統一的項目劃分,按照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形成工程量清單。
接著,估算分項工程綜合單價,該單價是根據具體項目分別估算的。綜合單價確定以后,填入工程量清單中, 再與各部分分項工程量相乘得到合價,匯總之后即可得到標底價格。
這種方法與上述方法的顯著區別主要在于:間接費、利潤等是一個用綜合管理費分攤到分項工程單價中,從而組成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某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乘以工程量即為該分項工程合價,所有分項工程合價匯總后即為該工程的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