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四(20分)
某工程項目,發包人和承包人按工程量凊單計價方式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80天。合同約定:措施費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的25%計取;管理費和利潤為人材機費用之和的16%,規費和稅金為人材機費用、管理費與利潤之和的13%。
開工前,承包人編制并經項目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網絡進度計劃如圖4-1所示:
圖4-1 施工網絡進度計劃(單位:天)
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基坑開挖(A工作)施工過程中,承包人發現基坑開挖部位有一處地勘資料中未標岀的地下磚砌廢井構筑物,經發包人與有關單位確認,該井內沒有任何雜物,已經廢棄。發包人、承包人和監理單位共同確認,廢井外圍尺寸為:長×寬×深=3m×2.1m×12m,井壁厚度為0.49m,無底、無蓋,井口簡易覆蓋(不計覆蓋物工程量)。該構筑物位于基底標高以上部位,拆除不會對地基構成影響,三方簽署了《現場簽證單》。基坑開挖工期延長5天。
事件2:發包人負責釆購的部分裝配式混疑土構件提前一個月運抵合同約定的施工現場,承包人會同監理單位共同清點驗收后存放施工現場。為了節約施工場地,承包人將上述構件集中堆放,由于堆放層數過多,致使下層部分構件產生裂縫。兩個月后,發包人在承包人準備安裝該批構件時知悉此事,遂要求承包人對構件進行檢測并賠償構件損壞的損失。承包人提岀,部分構件損壞是由于發包人提前運抵現場占用施工場地所致,不同意進行檢測和承擔損失,而要求發包人額外增加支付兩個月的構件保管費用。發包人僅同意額外增加支付一個月的保管費用。
事件3:原設計J工作分項估算工程量為400m3,由于發包人提出新的使用功能要求,進行
了設計變更。該變更增加了該分項工程量200m3。已知J工作人料機費用為360元/m3,合同約定超過原估算工程量15%上部分綜合單價調整系數為0.9;變更前后J工作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效率保持不變。
1.事件1中,若基坑開挖土方的綜合單價為28元/m3,磚砌廢井拆除人材機單價169元/m3(包括拆除,控制現場揚塵、凊理、棄渣場內外運輸),其他計價原則按原合同約定執行。計算承包人可向發包人主張的工程索賠。
2.事件2中,分別指出承包人不同意進行檢測和承擔損失的做法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發包人僅同意額外增加支付一個月的構件保管費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3.事件3中,計算承包人可以索賠的工程款為多少元。
4.承包人可以得到的工期索賠合計為多少天(寫出分析過程)?
(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答案解析-來源于233網校陳江潮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