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每題20分)
1、根據下列條件,回答1-6題:{Page}
某建設工程分部工程項目,業主與承包商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該工程的估算工程量為5500m。,合同工期6個月。合同規定按照《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文件)中的綜合單價法計價程序計價和結算。各費用參數的取值如下:措施費為直接工程費的5%;間接費為直接費的l0%;稅金按規定計算,稅率為3.41;利潤按直接費和間接費的8%。已知直接工程費為l30元/m3。其中人工費占25%,材料費占60%,施工機械使用費占l5%。當地地區原費用定額測算的典型工程材料費占55%,人工費占28%,施工機械使用費占l7%。合同中有關付款條款如下:
1.開工前業主應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總價20%的工程預付款。
2.保修金從第一個月起,從工程款中按5%扣除,扣到最后一個月扣完。
3.當累計實際完成工程量超過估算工程量的l0%以上時,可對超出10%的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中的間接費和利潤進行調價,調價系數分別為0.9及0.8。
4.每月簽發付款最低金額為l5萬元。
5.工程預付款從承包商獲得工程款累計超過估算合同額的30%以后的下個月起扣,扣至第5個月各月均攤扣除。
承包商每月實際完成并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量見表3-5-l。
表3-5一1完成工程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