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5分)某建筑公司3月10日與建設單位簽定了施工合同,其主要內容如下:
1合同總價600萬元,其中主要材料和結構件占60%;
2預付款占合同總價的25%(3個月的總量)于3月20日撥款付給乙方;
3工程進度款在每月的月末申報,于次月的5日支付;
4工程竣工報告批準后30日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95%,留5%的保修金,保修期(半年)后結清。工程4月10日開工,9月20日竣工,如果工程款逾期支付按每日千分之八利率計算,逾期竣工按1000元/日罰款。
根據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各月計劃完成的產值如下表:
月份
4
5
6
7
8
9
完成產值(萬元)
80
100
120
120
100
80
工程施工到8月16日,設備出現故障停工兩天,窩工15天,每工日單價為19.5元/工日,8月份實際完成產值比計劃少了3萬元。工程施工到9月、6日,甲方提供的室外裝飾面層材料質量不合格,粘貼不上;甲方決定換成板材,拆除工日60工日,每工日單價為19.5元/工日,機械閑置3臺班,每臺班400元,材料損失5萬元,其他各項損失為1萬元,重新粘貼預算價為10萬元,工期延長6天,最終工程于9月29日竣工。
問題一:請按原施工進度計劃擬定一份甲方逐月撥付款計劃。
問題二:乙方分別于8月20日和9月16日提出兩次索賠報告,要求第一次延長工期2天、索賠費用1092元,第二次延長工期6天、索賠費用162070元。請問這兩次索賠能否成立?應批準延長工期幾天,索賠費用應是多少?
問題三:8、9月份乙方應申報的工程結算款應分別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