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23年執業藥師報名截止時間8月19日24:00,網上交費:8月10日至20日,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
(一)考全科人員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 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渡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 號)執行。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 號)要求,自 2022 年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 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 1 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人員報考條件:
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2)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3)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4)打印準考證前,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
(5)考試結束后,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或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6)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