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1.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2.《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注意: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4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考試開始5分鐘后應試人員一律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開始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開考5分鐘不能入場:新規明確了由人社部考試機構組織實施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原則上封閉兩個小時,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考場。
2小時內禁止出考場: 對于社會工作者考試時長為2個小時,這意味著不能提前交卷。對于中級實務來說,考核考生的實際能力,高科技作弊幾乎無法幫到考生的忙。”因此,即使考生在兩小時后交卷也影響不大。
這些東西嚴禁帶出考場: 終考鈴響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嚴禁舞弊行為: 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內安靜、清潔,考場內禁止吸煙。考試時嚴禁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夾帶、偷看資料、偷看他人答案等一切舞弊行為,違者按違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