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指的是事業單位編制,包括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為建設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全面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各地民政部門陸續出臺鼓勵參加社工考試的政策,采取積極措施,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積極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對獲得初級、中級、高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的專職社區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每月相應落實。對事業單位人員考取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按有關規定協調落實相應的職稱晉升待遇。
事業編可以考社會工作者證有用,包括:
1、國家建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2、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社會服務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3、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