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考試是一項新的職業資格考試,《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大綱》已獲人事部審定通過,這意味著社會工作者首次被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范疇。領取證書后可以享受國家政策補貼。
社會工作師考試是在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推出的,適時而且必要,是中國社會工作發展歷史具有標志性和里程碑意義的一步。從2008年起,我國將開展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首次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于6月28日至29日舉行,該考試由國家人事部、民政部共同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設初級、中級兩個級別,初級分為社會工作實務和綜合能力兩個科目,中級分社會工作實務、綜合能力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三門課程。
參加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師資格等級
社會工作師資格等級包括三個,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
1、助理社會工作師
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時間、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民政部負責組織專家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事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民政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實施等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2、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時間、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民政部負責組織專家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事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民政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實施等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3、高級社會工作
高級社會工作師水平評價一般采用筆試+評審的形式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