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者法規與政策2021年考試真題第十一章:我國社會組織法規與政策,學完該章知識點,配合真題演練效果佳!
1、王某共籌集了價值120萬元的合法財產,用于開辦民辦非企業單位,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這些財產中的非國有資產份額不得低于()萬元,方符合申請登記條件。
A .40
B .60
C .80
D .90
2、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關于基金會理事長的說法,正確的是()。
A .基金會理事長,可由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兼任
B .基金會理事長,可同時擔任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C .擔任基金會理事長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D .因犯罪被判拘役,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能擔任基金會理事長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不得由現職國家工作人員兼任(A錯誤)。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B錯誤)。公募基金會和原始基金來自中國內地的非公募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由內地居民擔任。
第二十四條?擔任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外國人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負責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C錯誤)。
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D正確),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以及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