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財政局關于開展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一次性獎勵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管委會)民政局(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財政金融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福建省民政廳等十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的若干措施》(閩民社工〔2021〕8號)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強我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城鄉社區工作者等群體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積極性,經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實行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一次性獎勵,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2021-2023年度期間在莆田市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并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且未使用該證書申請政府其他形式同類一次性獎勵的人員(不包含機關及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二、獎勵標準
(一)獲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證書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600元。
(二)獲得社會工作師證書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900元。
(三)獲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證書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1800元。
三、經費來源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一次性獎勵所需經費列入市級財政預算。
四、申請材料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證明或戶籍(居住)證明);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 年度莆田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一次性獎勵申請表》;
(四)申請人本人銀行卡原件和復印件。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時間: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一次性獎勵集中申請時間為人社部門發布領取證書通知后的3個月內,逾期視為放棄該證書的一次性獎勵。
(二)受理單位:符合條件的對象可向工作單位注冊登記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無工作單位的對象向戶籍所在地(外市戶籍按居住地)的縣(區、管委會)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三)審核公示:各縣(區、管委會)民政部門在申請時限截止后,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統一審核,審核無誤后,對確定的名單及獎勵金額進行公示并同時報送市民政局備案,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獎勵發放:由各縣(區、管委會)民政部門在公示后,經財務審核,直接發放到獎勵對象的個人銀行帳戶。
六、其他事項
(一)每個級別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只能申請一次性獎勵一次。
(二)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或重復申領同類獎勵的,將取消申請資格,并對已發放的款項予以追回或視情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財政局
2021年9月8日
原文鏈接:http://mzj.putian.gov.cn/xxgk/zfxxgk/fdzdgknr/fpqk/202109/t20210908_16451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