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民函〔2021〕312號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省有關單位:
今年是建黨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為貫徹落實黨管人才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增強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的職業認同感和自豪感,激勵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扎根基層、服務基層、奉獻基層,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遴選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現將開展2020年度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遴選
(一)遴選對象
持有社會工作師(中級)及以上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在我省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達一定年限且成績突出,引領示范作用明顯,在業界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基本條件
遴選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倫理守則。
2.持有社會工作師(中級)及以上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從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滿6年,其中在廣東服務連續累計不少于4年,且參選當年仍在崗。
3.具備牢固的社會工作專業價值理念、扎實的社會工作理論知識、豐富的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和較強的社會工作研究能力,能創造性地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和技巧處理各類復雜專業問題,組織實施過有重要影響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或案例,獲得服務對象的廣泛認可和好評,為廣東社會工作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在某一社會工作領域發揮著示范帶動作用。
4.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
5.在同等條件下,對長期在粵東西北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從事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適當傾斜。
6.行政機關、無直接提供社會工作服務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學校、科研院所教研人員不參加遴選。
(三)遴選流程
按照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專業評審的程序進行。
1.個人申報
個人經單位推薦,并向所在縣(市、區)民政局申報并提供以下材料:
(1)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申報表(附件1);
(2)個人社會工作服務成效;
(3)個人獲獎證書、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聘用(勞動)合同、近5年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2020年度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遴選人員工作基本情況表(附件2);
(5)推薦單位應對申報人進行政治表現、資格審查、考察核實、征求意見,擇優產生推薦人選,并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后再予以推薦。
2.初審
縣(市、區)民政局對照遴選條件對推薦人選資料進行初審并出具意見,擇優將符合條件的人選報地級以上市民政局。
3.審核
(1)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對推薦人選資料進行審核并出具意見,擇優將符合條件的人選報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
(2)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可直接對推薦單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擇優將符合條件的人選報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
4.評審
由省民政廳組織社會工作領域專家、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等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和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送的人選進行綜合評審。評審程序如下:
(1)評審委員會核實申報材料;
(2)申報人陳述個人事跡;
(3)申報人答辯;
(4)評審委員會充分醞釀討論;
(5)評審委員會評分確定名單。
5.公示
經省民政廳研究確定名單向社會公示,并委托縣(市、區)民政局在擬定獲評人選工作范圍區域人口集中地張貼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推薦名額和報送要求
(一)推薦名額
每個地市民政局及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可推薦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人選不超過3人。
(二)報送要求
1.按照要求填寫附表及報送相關紙質材料一式五份(附相應電子版材料);
2.請各地市民政局及省直有關部門統一將推薦參加遴選人員的相關材料于2021年7月23日前報送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逾期不予辦理。
三、有關要求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及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大宣傳力度,按照《辦法》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掌握條件,拓寬渠道,規范程序;充分發揮民主,廣泛聽取意見,真正把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人才推選出來。結果確定后,省民政廳將向獲評人員頒發“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榮譽證書。因年度預算調整,不頒發獎金。
如果發現報送材料以弄虛作假、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不正當手段騙取評獎的,撤銷其榮譽稱號,收回榮譽證書,并依法依紀予以處理。
推薦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騙取評獎的,取消其推薦資格,并通報相關部門依法依紀予以處理。
2、2020年度廣東省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遴選人員工作基本情況表.doc
廣東省民政廳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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