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瑞安市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機制,根據《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瑞委發〔2020〕22號)、《瑞安市獲得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獎勵),現就申請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獎勵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及標準
(一)獎勵發放對象:戶籍在瑞安(或工作單位在瑞安),報考審核點為“瑞安市”,2020年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且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相應資格證書,并完成《浙江省社會工作者登記服務管理信息系統》證書登記的人員。
(二)獎勵發放標準:
1.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獎勵3000元;
2.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獎勵2000元;
3.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獎勵1000元。
獎勵不重復享受,就高享受,取得更高等級資格證書的人員可申報補差金額。
二、申請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資料提交時間:即日起—2021年7月31日(工作日期間),未在辦理時間內提交資料的不再受理申請。
(二)資料提交地點:瑞安市民政局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科205辦公室(瑞安市莘陽大道508號),聯系電話:59891627。
三、申報程序
(一)申請人需提供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市民卡原件及復印件;
3.本市戶籍(或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4.《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一次性獎勵申請表》。
(二)資格審核:瑞安市民政局對全市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公示5個工作日。
(三)發放途徑:公示結束后,獎勵資金通過公共財政服務平臺發放至申請人市民卡帳戶。
四、相關事宜
(一)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獎勵,除追回有關款項外,按程序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獎勵為一次性獎勵,不可重復申領。申請人利用同一級別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向其他地區或其他部門重復申請同類證書補貼或獎勵,按程序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做好本系統、本轄區的通知宣傳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申報。
瑞安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