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民政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固原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固原市2020年人才項目及專項資金支持方案>的通知》(固人才組〔2020〕2號)精神,為確保社會工作人才專項經費規范、安全運行,通過激勵政策的兌現,全面提升我市社會工作者的社會地位和職業榮譽感,加快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不斷提高社會工作專業化職業化水平。現就做好助理社會工作師一次性獎勵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及條件
(一)2020年以前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并取得證書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僅對戶口所在地和工作單位均在固原市轄區的人員進行獎勵。
(二)持證人員須在2020年8月10日以前按相關要求在固原市民政局完成登記。
二、獎勵標準
獲得2020年度以前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證)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現金獎勵,資助2000元。
三、申請時間
2021年1月30日前(工作日期間)。未在辦理時間內提交資料的不再受理初審申請,視為放棄獎勵。
四、申請材料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本獎勵需提供資料如下:
(一)身份證及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助理社會工作師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助理社會工作師領取一次性獎勵申請表及銀行卡復印件及開戶行完整名稱。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根據要求準備好相關申請材料并于申請期限內,將所有申請材料遞交至本人工作單位所在縣(區)民政局,市直部門(單位)向市民政局直接申請。
(二)縣(區)民政局需對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驗證,初審通過后將證件原件交還申請人,將復印件送交固原市民政局。
(三)市民政局審核合格后,在市公眾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六、相關要求
(一)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須為首次審核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為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的,或申請人出具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獎勵補助經費發放工作由市民政局統一組織,要嚴格執行固原市財政局《固原市人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固財(行)發〔2018〕943號)要求,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做到專款專用,足額發放,不得擠占、挪用。
附件:1.固原市助理社會工作師領取一次性獎勵申請表
2.固原市助理社會工作師人才建設獎勵項目登記表(2020年以前考取的初級證)
固原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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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關于做好助理社會工作師一次性獎勵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