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總書記關于關愛社區工作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落實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城鄉社區工作者若干措施,激勵廣大城鄉社區工作者振奮精神、激揚斗志、克難奮進,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做出更大貢獻,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出臺5個方面20條具體辦法,全方位關心關愛我省廣大疫情防控城鄉社區工作者。
一是落實政策待遇,發放工作補助。全面落實好城鄉社區工作者現有報酬保障政策,在防疫期間,可對社區(村)“兩委”成員、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社區(村)網格員、輔警等城鄉社區工作者給予適當工作補助。補助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疫情防控任務和工作強度確定,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二是改善防護條件,做好職業傷害保障。改善社區工作者和工作場所防護條件,配發衛生防護器材和防控器具,落實縣(市、區)社區防控工作物資保障責任。社區2020年為民服務專項資金(含往年結余轉入資金)可用于疫情防控物資采購。防疫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工傷保險行政部門自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工作,經辦機構開辟支付快捷通道。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規定的,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鼓勵為城鄉社區工作者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三是加強關愛慰問,切實維護身心健康。做細做實社區工作者和家屬的走訪慰問工作,特別是對感染新冠肺炎、因公受傷、突發疾病等突遇重大變故的和因公死亡社區工作者家屬要給予特別關愛。加大劃撥黨費等專項經費慰問力度,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和慈善組織等開展關愛幫扶行動。做好就餐、值班、交通等生活后勤保障,科學合理安排輪休、補休,防止帶病上崗,防止過度疲勞上崗引發危險。加強心理健康支持,組織精神衛生、心理健康、社會工作服務專業隊伍,提供心理援助技術指導。切實減負減壓,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會議、文件、表格材料報送等,抽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下沉支援社區防控,落實機關和基層黨組織共駐共建機制,推動黨員干部進社區開展防疫等志愿服務。注重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社區防控工作效能,減輕人員工作壓力。
四是加大政策激勵,表彰褒獎城鄉社區工作者。在考察識別評價城鄉社區工作者,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城鄉社區“兩委”換屆推薦人選,優先推薦為街道(鄉鎮)領導班子提名人選,優先推薦為各級“兩代表一委員”,優先晉檔升級,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錄(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社區志愿者可給予適當生活性補貼,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可以錄用為社區工作者或專職網格員。加大從城鄉社區疫情防控發展黨員力度。對城鄉社區工作者開展及時性和總結性表彰獎勵, 2020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不占單位優秀比例或名額。對防疫期間因公殉職的按規定推薦為“全國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依規做好犧牲殉職城鄉社區工作者的烈士評定、褒揚和撫恤優待,并按規定落實子女入學升學等相關待遇。
五是宣傳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大力宣傳報道在防疫中表現突出的城鄉社區組織和社區工作者的感人事跡,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鄉社區疫情防控的正確輿論導向和良好社會氛圍。及時發現、選樹和宣傳一批城鄉社區工作者先進典型,優先推薦為“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中國好人”、“江蘇好人”、“最美人物”等。
通知強調,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把關心關愛城鄉社區工作者各項政策措施落細落實落到位,不斷織密扎牢城鄉社區疫情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嚴密防線。地方各級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調度督查,各級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組織、宣傳、政法、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和資金保障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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