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5年社會工作者考試大綱增補內容
2025 年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增補內容
2025 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在沿用 2018 版考試大綱的基礎上,增補以下內容:
一、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
二、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工作的重要指示。
三、中央社會工作會議精神。
四、《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
五、《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
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新時代志愿服務體系的意見》。
一、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部分)
1、黨的二十大
(1)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要求
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
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完善分配制度。二是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三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四是推進健康中國建
設。
(2)在公共安全和社會治理方面的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要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2025 年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增補內容
2025 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在沿用 2018 版考試大綱的基礎上,增補以下內容:
一、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
二、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工作的重要指示。
三、中央社會工作會議精神。
四、《習近平關于基層治理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
五、《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
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新時代志愿服務體系的意見》。
一、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部分)
1、黨的二十大
(1)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要求
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必須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
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完善分配制度。二是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三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四是推進健康中國建
設。
(2)在公共安全和社會治理方面的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要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
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
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懲
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營造見義勇為社會氛圍,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2、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
力現代化為導向,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
局的要求,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堅持問題導向,統籌黨中央機構、全國人大機構、國務院
機構、全國政協機構,統籌中央和地方,深化重點領域機構改革,推動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在機構設置
上更加科學、在職能配置上更加優化、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對社會工作領域改革發展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愿
服務體系建設”等一系列部署,為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
(1)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拓寬基
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
管理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形式。
(2)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
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社會工作
者隊伍建設,推動志愿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
臺功能,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
制。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
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
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懲
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營造見義勇為社會氛圍,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2、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
力現代化為導向,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
局的要求,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堅持問題導向,統籌黨中央機構、全國人大機構、國務院
機構、全國政協機構,統籌中央和地方,深化重點領域機構改革,推動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在機構設置
上更加科學、在職能配置上更加優化、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對社會工作領域改革發展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推動志愿
服務體系建設”等一系列部署,為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
(1)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拓寬基
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
管理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形式。
(2)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
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加強社會工作
者隊伍建設,推動志愿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
臺功能,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
制。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二、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工作的重要指示
1、社會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幸福安
康。
2、形勢任務:當前我國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尤其是新興領域迅速發展,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大量涌
現,新就業群體規模持續擴大,社會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必須展現新擔當新作為。
3、思想指導:要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
4、重點工作:
(1)新興領域的黨建工作:突出抓好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推進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
覆蓋,促進新興領域健康發展。不斷增強黨在新興領域的號召力凝聚力影響力;
(2)抓好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統籌推進為基層賦能和減
負;
(3)抓好凝聚服務群眾工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做好人民建議征集,發展
志愿服務事業,推動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
做好社會工作是全黨共同責任。
5、責任與要求:
(1)各級黨委(黨組)要扛起政治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黨中央關于社會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到實
處;
(2)各地和有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協同聯動,堅持管行業也要管黨建,形成做好社會工作的強大合力;
(3)社會工作部門要加強自身建設,強化政治擔當,勇于實踐探索,扎實履職盡責,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
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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