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后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相關股票的權利。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在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
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股票期權限開倉標準:
一、合約標的為股票的,單個合約品種相同到期月份的非虛值未平倉認購期權(含備兌開倉),所對應的合約標的總數達到或超過該股票流通總量的30%的,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該合約品種相應到期月份認購期權的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備兌開倉除外)。該比例下降至28%以下的,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
二、合約標的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單個合約品種相同到期月份的非虛值未平倉認購期權(含備兌開倉),所對應的合約標的總數達到或超過該交易所交易基金流通總量(以本所交易系統數據為準)的75%的,自次一交易日起暫停該合約品種相應到期月份認購期權的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備兌開倉除外)。該比例下降至70%以下的,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買入開倉和賣出開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