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期貨法律法規》全部為單項選擇題 ,多項選擇題 ,判斷是非題 ,綜合題。考試采用計算機考試,考生通過計算機進行答題。
1、期貨法律法規題型題量
期貨基礎知識科目共140道題目,包括:
單項選擇題:60道,每道0.5分,共30分;
多項選擇題:40道,每道1分,共40分;
判斷是非題: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綜合題:20道,每道1分,共20分
2、期貨法律法規真題測試
1、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期貨交易所不得發布( )。
A. 上市品種合約的成交量、成交價
B. 上市品種合約的最高價與最低價
C. 上市品種合約的開盤價與收盤價
D. 價格預測信息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應當及時公布上市品種合約的成交量、成交價、持倉量、最高價與最低價、開盤價與收盤價和其他應當公布的即時行情,并保證即時行情的真實、準確。期貨交易所不得發布價格預測信息。
2、證券公司介紹其控股股東參與期貨交易,以下做法錯誤的是( )。
A. 代股東接收交易密碼
B. 代股東與期貨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合同
C. 代股東下達交易指令
D. 對股東的開戶資料進行審查
參考答案:A,C
參考解析: 《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戶的交易編碼、資金賬號或者期貨結算賬戶進行期貨交易,不得代客戶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碼。
3、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優于預警標準并連續保持3個月的,風險預警期結束。 ( )
錯
對
參考答案:對
參考解析: 《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優于預警標準并連續保持3個月,風險預警期結束。
4、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合人選之日起2年內,任何期貨公司不得任用該人員擔任( )。
A. 副總經理
B. 首席風險官
C. 監事
D. 董事長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 根據《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第29條第2款的規定,首席風險官自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2年內,任何期貨公司不得任用該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