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對沖并不是那么簡單;若要取得完全對沖,所持有的股票組合回報率需完全等如股市指數期貨合約的回報率。
因此,對沖的效用受以下因素決定:
(1)該投資股票組合回報率的波動與股市期貨合約回報率之間的關系,這是指股票組合的風險系數(beta)。
(2)指數的現貨價格及期貨價格的差距,該差距叫作基點。在對沖的期間,該基點可能是很大或是很小,若基點改變(這是常見的情況),便不可能出現完全對沖,越大的基點改變,完全對沖的機會便越小。
現時并沒有為任何股票提供期貨合約,唯一市場現行提供的是指定股市指數期貨。投資者手持的股票組合的價格是否跟隨指數與基點差距的變動是會影響對沖的成功率的。
基本上有兩類對沖交易:沽出(賣出)對沖和揸入(購入)對沖。
沽出對沖是用來保障未來股票組合價格的下跌。在這類對沖下,對沖者出售期貨合約,這便可固定未來現金售價及把價格風險從持有股票組合者轉移到期貨合約買家身上。進行沽出對沖的情況之一是投資者預期股票市場將會下跌,但投資者卻不顧出售手上持有的股票;他們便可沽空股市指數期貨來補償持有股票的預期損失。
購入對沖是用來保障未來購買股票組合價格的變動。在這類對沖下,對沖者購入期貨合約,例如基金經理預測市場將會上升,于是他希望購入股票;但若用作購入股票的基金未能即時有所供應,他便可以購入期貨指數,當有足夠基金時便出售該期貨并購入股票,期貨所得便會抵銷以較高價錢購入股票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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