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股指期貨和股票期貨
第二節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基本制度規則
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解讀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具體條款與其他品種相似,但也有其自身的特點。
1.合約乘數
一張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價值用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某一既定的貨幣金額表示,這一既定的貨幣金額稱為合約乘數。股票指數點越大,或合約乘數越大,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也就越大。
2.最小變動價位
股指期貨合約以指數點報價。報價變動的最小單位即為最小變動價位,合約交易報價指數點必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數倍。
3.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進行交割所在的月份。在境外期貨市場上,股指期貨合約月份的設置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季月模式(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另外一種是以近期月份為主,再加上遠期季月。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后兩個季月,共四個月份合約。
4.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為了防止價格大幅波動所引發的風險,國際上通常對股指期貨交易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每日價格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盤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13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5.保證金比例
合約交易保證金是指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時繳納的用來保證履約的資金,一般占交易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正常情況下,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2%。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風險狀況進行調整。
二、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規則
1.持倉限額制度
設置持倉限額的目的是防止少數資金實力雄厚者憑借掌握超量持倉操縱及影響市場。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是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會員或者客戶對某一合約單邊持倉的最大數量。同一客戶在不同會員處開倉交易,其在某一合約單邊持倉合計不得超出該客戶的持倉限額。
2.交易指令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易指令分為市價指令、限價指令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指令。
3.每日結算價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所采用當天期貨交易的收盤價作為當天的結算價。滬深300股指期貨當日結算價是某一期貨合約最后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合約當日無成交的,當日結算價計算公式為:當日結算價=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基準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其中,基準合約為當日有成交的離交割月最近的合約。
4.交割方式與交割結算價
股指期貨合約的交割普遍采用現金交割方式,即按照交割結算價,計算持倉者的盈虧,按此進行資金的劃撥,了結所有未平倉合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相關規定是:股指期貨合約采用現金交割方式;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兩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
5.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滬深300股指期貨市場實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主要包含以下要點:
(1)自然人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2)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開戶測試不低于80分。
(3)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對于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戶除具有以上三點要求外,還應該具備:
(1)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
(2)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決策機制主要包括決策的主體與決策程序,操作流程應當明確業務環節、崗位職責以及相應的制衡機制。
熱點專題:2013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沖刺專題
老師課程: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系統的備考,233網校開設有期貨從業資格考試VIP班、精講班、沖刺班、習題班,針對考試不同需要,有側重點、分階段的對學員進行輔導。有效結合歷年考試特點,預測考試方向,梳理各章重要考點,分析考點出題形式,講解答題思路,傳授應試技巧。點擊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