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期貨交易的相關虧損、費用、貨款和稅金等款項,應當以貨幣資金支付,不得以有價證券充抵的金額支付。
132. 期貨公司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慎經營,履行對客戶的誠信義務。(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
133.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134. 期貨公司因遭遇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申請停業的,應當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清退或轉移客戶。(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135. 期貨公司不得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管理營業部,不得將營業部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給他人經營管理。(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136. 客戶對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期貨公司提出口頭異議。(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客戶對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期貨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客戶對交易結算報告的內容無異議的,應當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確認。
137. 期貨公司和客戶應當通過備案的期貨保證金賬戶和登記的期貨結算賬戶轉賬存取保證金。(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
138. 證券公司介紹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開戶的,.證券公司應當將其期貨賬戶信息報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批準,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證券公司介紹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開戶的,證券公司應當將其期貨賬戶信息報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39. 當期貨從業人員自身利益或者相關方利益與客戶的利益發生沖突或者存在潛在利益沖突時,期貨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向客戶進行披露,并且堅持客戶合法利益優先的原則。(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
140. 期貨從業人員從事的期貨業務行為涉嫌違法違規被所在機構調查處理的,機構應當自知悉該期貨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被調查處理事項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期貨從業人員從事的期貨業務行為涉嫌違法違規被所在機構調查處理的,機構應當自知悉該期貨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被調查處理事項之日起10日內向期貨業協會報告。
141. 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期貨公司委托,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參與期貨交易并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142. 證券公司從事介紹業務的業務人員可以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證券公司應當配備足夠的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不得任用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從事介紹業務。
143. 發生重大事項的,證券公司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發生重大事項的,證券公司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144. 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分為交易結算業務資格和全面結算業務資格。(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145. 取得期貨交易所全面結算會員資格的期貨公司,可以受托為客戶辦理金融期貨結算業務,不得接受非結算會員的委托為其辦理金融期貨結算業務。(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取得期貨交易所全面結算會員資格的期貨公司,可以受托為其客戶以及非結算會員辦理金融期貨結算業務。
146. 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向非結算會員收取的保證金,不得高于期貨交易所向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標準。(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二十五條規定,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向非結算會員收取的保證金,不得低于期貨交易所向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收取的保證金標準。
147. 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應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用于存放其客戶和結算會員的保證金。(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應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用于存放其客戶和非結算會員的保證金。
148. 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可以根據非結算會員的資信及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標準。(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三十一條的規定。
149. 根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規定,風險預警期間是3個月。(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優于預警標準并連續保持3個月的,風險預警期結束。
150. 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應當按規定向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報送非結算會員及非結算會員客戶的相關信息。(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四十七條的規定。
151. 期貨交易所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九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凍結、劃撥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或者客戶在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
152. 期貨公司應當報送月度和年度風險監管報表,其中在年度終了后的3個月內報送經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風險監管報表。(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期貨公司應當報送月度和年度風險監管報表。期貨公司應當于月度終了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月度風險監管報表,在年度終了后的3個月內報送經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風險監管報表。
153. 期貨公司向股東或者其關聯企業借入的具有次級債務性質的長期借款,可以在計算凈資本時將所借入的長期借款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比例計入凈資本。(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154. 期貨公司計算凈資本時,不得將"期貨風險準備金"等有助于增強抗風險能力的負債項目加回。(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期貨公司計算凈資本時,可以將"期貨風險準備金"等有助于增強抗風險能力的負債項目加回。
155. 期貨經營機構的管理人員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招徠其他期貨經營機構在職期貨從業人員,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辭退本機構期貨從業人員。(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56. 不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機構因從事期貨經紀業務而導致期貨經紀合同無效的,該機構應當賠償客戶因此造成的損失。(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因經營機構不具有主體資格而導致期貨經紀合同無效時,要求經營機構對客戶承擔賠償責任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一)該機構未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二)客戶沒有過錯。
157. 期貨從業人員不得迎合投資者的不合理要求,不得為了投資者利益而損害國家利益、所在期貨經營機構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第十八條的規定。
158. 非期貨公司人員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交易行為的,由該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規定,非期貨公司人員以期貨公司名義從事期貨交易行為,具備《合同法》第四十九條所規定的表見代理條件的,期貨公司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
159. 期貨從業人員在從事期貨業務前,應當經過專門的崗位學習和培訓,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職業道德。(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參見《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第十條的規定。
160. 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當事人既以違約又以侵權起訴的,既可以依侵權之由確定管轄,也可以依違約之由確定管轄。( )
參考答案:×
答題思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依當事人選擇的訴由確定管轄。當事人既以違約又以侵權起訴的,以當事人起訴狀中在先的訴訟請求確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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