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必須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并加入一家有從業資格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后,方可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任何人未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未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工作的,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一、申請條件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申請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品行良好、正直誠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與證券、期貨業務有關的嚴重行政處罰;
(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六)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具有從事證券業務兩年以上的經歷,期貨投資咨詢人員具有從事期貨業務兩年以上的經歷;
(七)通過中國證監會統一組織的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程序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申請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人向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提出申請(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未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直接提出申請,下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經審核同意后,提出初審意見;
(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將審核同意的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經中國證監會審批后,向申請人頒發資格證書,并將批準文件抄送地方證管辦(證監會)。
三、提交文件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申請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統一印制的申請表;
(二)身份證;
(三)學歷證書;
(四)參加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成績單;
(五)所在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開具的以往行為說明材料;
(六)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四、執業管理
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人員申請執業的,由所參加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向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提出申請,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審核同意后,報中國證監會審批;準予執業的,由中國證監會頒發執業證書。
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的人員,應當在所參加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年檢時同時辦理執業年檢。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但是未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執業的,其從業資格自取得之日起滿18個月后自動失效。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