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不可以申請期貨從業資格。取得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期貨業務的,應當事先通過其所在機構向協會申請從業資格。
機構任用具有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從事期貨業務的,應當為其辦理從業資格申請:
(一)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已被本機構聘用;
(三)最近3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
(四)未被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采取市場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經屆滿;
(五)最近3年內未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撤銷證券、期貨從業資格;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構不得任用無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期貨業務,不得在辦理從業資格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
申請期貨從業資格,應向所在機構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從業資格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協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期貨從業資格的申請程序是:
(一)申請人登陸協會網站,下載從業資格申請表,打印填寫后連同第五條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提交所在機構。
(二)機構對從業資格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后,錄入從業資格數據庫,并在網上提交申請。機構將申請表及其他申請材料保管備查。
(三)協會對機構提交的從業資格申請信息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機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協會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四)協會在審核中發現申請人不符合《辦法》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的,不予辦理從業資格注冊,同時通知所在機構并說明理由。
(五)對于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協會為其辦理從業資格注冊,并通過協會網站進行公示。
未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在機構中開展期貨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