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進入2020年9月12日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程序之前,必須認真閱讀以下說明:
一、考試信息
1 、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在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無錫、溫州、贛州、金華、煙臺、徐州、汕頭共計 36個城市舉行。考生可選擇以上任何一個城市進行考試。考生選擇的區域僅作為就近安排考點的參考,請考生以準考證上的考點信息為準。
2 、考試科目及報考資格
考試科目: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期貨投資分析
報名參加 期貨考試 的人員,必須年滿 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3 、報名開通時間及繳費方式
報名日期從 2020年 7月 27日開始起至 2020年 8月 28日結束。 報名費可通過在線支付,每科目報名費 65元。
4 、考試日期
2020 年 9月 12日(具體的考試時間請見準考證)。
5 、準考證打印日期
2020 年 9月 7日開通至 2020年 9月 12日關閉
6 、考試時長
單科考試時長均為 100分鐘。
7 、考試方式
計算機考試,考生通過計算機進行答題。
8 、考試題型
全部為單項選擇題 ,多項選擇題 ,判斷是非題 ,綜合題。
二、報名方式以及流程
1 、報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在網上報名,報名分個人報名和集體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官網提供的報名鏈接進行報名。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過其他網站進行報名。考生登錄報名網站,選擇考試科目及時間,系統只開放有空位的場次。報考科目后,考生應在 2小時內進行繳費,否則系統將自動刪除該報考科目;科目失效的考生仍可重新選擇報考科目并且在 2小時內完成在線繳費,繳費成功即報名完成。
2 、報名流程
( 1) 個人報名
3 、報考帳號說明
( 1) 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必須正確、真實、有效,如因請人代報或填報信息、聯系方式錯誤導致報名無效等后果由填報人自負。
( 2) 請務必妥善保管報考帳號和密碼。“報考帳號和密碼”是考生報名時登錄網站的唯一標識。建議設定密碼長度最小不少于 8個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寫,數字。如賬號密碼被他人盜用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報人自負。
三、在線支付須知
考生多繳費用將于考試結束后統一退回。
四、信息修改
考生可在報名截止日之前,登陸報考網站,對考生檔案信息(考生姓名、性別、證件信息、出生日期一旦注冊成功無法修改)、所選考試地點及報考科目進行修改和刪除。
五、發票申請
需要發票的個人,須在報名截止日之前,使用自己的帳號和密碼登陸報名網站后在首頁進行電子發票申請,申請時請一定要填寫真實有效的電子郵箱。電子發票將于考試結束后統一發送至您的電子郵箱。其它未申請但需要發票的個人,須在考試結束后 30日內,致電 021-61651128—考生個人服務,進行申請。 由于個人填寫錯誤造成發票名稱不正確,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準考證信息
考生可于考試開始前五天在報名網頁查詢和打印準考證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考試科目、準考證號、考場具體地點、考試時間等)。請檢查并且確認準考證上的個人信息是否有誤(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等),確認無誤后,打印準考證。如有問題,請撥打 ATA客服熱線: 021-61651128—考生個人服務。
七、退費流程
考生申請退費流程:
登錄期貨考試報名網站— >自行確認不需參考科目— >刪除已繳費考試科目— >等待退款
已繳費且已成功報考的考生,可在考試報名結束前申請退費,超過所規定的退費時限,其報名費不予退還。
在線支付退款將原路退回,退款手續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八、成績復核
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20日內申請成績復核服務,超過規定時間不予受理。成績復核僅限于檢查、核加各類題目的正確率、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以及登錄是否有誤,成績復核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不得再次復核。申請辦法如下:
(1)使用微信掃描“期貨考試成績復核報告”二維碼,并關注公眾號
(2)點擊公眾號左下角功能菜單“考試信息”→“考試成績”,登錄“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賬號;
(3)登錄后點擊“成績查詢”,查看對應考試成績;
(4)點擊對應成績下的“成績復核報告”→“支付申請費用”,完成費用支付;
(5)等待三個工作日報告審核,審核預計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6)審核完成后,依次點擊左下角功能菜單“考試信息”→“考試成績”,登錄賬號后,點擊“成績查詢”,點擊對應成績下的“成績復核報告”→點擊“查看成績復核報告(已支付)”,即可查看。
九、免責條款
1 、填報個人信息應仔細核對后提交,確保真實有效,因本人填報信息有誤導致退款或發票無法正常到達,后果由考生自負。
2 、考生報考期間,應及時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