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條件
調劑須知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藥、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碩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它專業,其它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它專業,其它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的加分政策;
9、相關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單位接受報考其它單位臨床醫學類專碩調劑的成績要求。教育部劃定臨床醫藥類專碩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作為報考臨床醫藥類專碩的考生調劑到其它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報考臨床醫藥類專碩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它專業,報考其它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11、符合調劑條件的國防生考生,可在允許招收國防生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單位間相互調劑;
12、自劃線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